一、起草背景
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行業風氣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對醫療服務的切身感受。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風工作,要求行業部門切實落實行風治理責任。國家衛生健康委堅決扛起“管行業必管行風”主體責任,牽頭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簡稱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推進醫藥領域糾風工作的全鏈條全覆蓋。在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行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國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的行業風氣持續改善。
為適應當前衛生健康領域糾風工作需要,根據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相關職能調整情況,經征求有關單位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對糾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進行了調整,會同成員單位聯合印發《關于調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的通知》(國衛醫急發〔2023〕10號,以下簡稱《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包含了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的職能、成員單位及工作架構、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以及成員單位職責等4項內容。
《通知》的重點是對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9個增加到14個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為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包括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審計署、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調整后的成員單位涵蓋了原聯席機制成員單位的所有職責;同時,將涉及醫療機構、醫藥企業監管的相關部門全部納入了機制,實現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問題治理的全領域全覆蓋。
《通知》對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的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規范,根據各成員單位職責,明確了在糾風工作中各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統一糾風工作規范要求、指導各地完善本地區糾風工作機制提供了指引。
相關鏈接:關于調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