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于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部署,落實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完善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制度”要求,國家醫保局近日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區域協同 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繼續大力推進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加強區域協同,提升聯盟采購規模和規范性,明確行業預期,持續鞏固改革成果。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
一是擴大聯盟范圍,形成全國聯盟集中采購。在國家組織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簡稱“國家組織集采”)的基礎上,加強區域協同,將條件具備的省級聯盟采購提升為全國性聯盟采購(簡稱“全國聯采”)。全國聯采要規范、高效開展,做好執行監測,增強效果;公平對待各類經營主體,嚴防“地方保護”。這有利于實現一地集采、全國跟進,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降低企業重復投標成本,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合理確定采購品種。在集采品種選擇上加強統籌協調,做到國家和地方互為補充。國家組織集采重點針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以及聚焦價格虛高、群眾反映強烈的高值醫用耗材。全國聯采重點覆蓋國家組織集采以外品種,以及采購金額大、覆蓋人群廣的“大品種”,持續擴大集采覆蓋面。
三是聚焦重點領域,積極推進2024年集采擴面。藥品方面,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集采,做好胰島素和前幾批集采藥品協議期滿接續采購;重點指導湖北繼續牽頭中成藥集采、山東牽頭中藥飲片集采、河南牽頭國家組織集采可替代藥品集采、三明聯盟開展腫瘤和呼吸系統疾病用藥集采等藥品全國聯采工作。耗材方面,國家組織開展新批次高值醫用耗材集采和人工關節接續采購;重點指導江西、安徽、廣東、浙江、福建、河南、河北等7省分別牽頭體外診斷試劑、超聲刀、結扎夾、冠脈切割球囊、血管介入等醫用耗材全國聯采工作。
四是完善執行機制,增強集采制度效果。強化牽頭省份職能,加強采購執行;鼓勵和引導村衛生室、民營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參加集采;暢通醫療機構和中選企業問題反饋渠道,確保中選產品質量、供應、優先使用、及時回款;以集采為抓手重點提升醫用耗材網采率;將集采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納入醫保基金飛行檢查范圍。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各地方持續推進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完善集中采購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好惠及廣大群眾。